手机:13008337939
电话:023-6844740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重庆风险代理律师>正文
手机:13008337939
电话:023-68447406
Q Q:545749130
邮箱:545749130@qq.com
证号:15001200310454463
律所: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九龙坡袁家岗中新城上城5号楼14搂(袁家岗轻轨站旁50米)
来源:重庆风险代理律师 网址: http://www.fxdllawcq.com/ 时间:2015/11/27 53:32
网友提问: 我与某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完工已一年多,剩余工程款老是推脱。签订的合同上关于(结算及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按业主与甲方所签订合同支付办法同步支付工程款。甲方可在施工过程中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生活费,每月按已完成量的80%预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余款20%一年内付清。我想请问我该怎么样讨要工程款?(结算已办,且满一年了)如委托律师胜算几何?费用怎么收取?谢谢! 中律网李丹律师:我在建筑公司做过长时间法律顾问,了解他们的情况。只要结算已办,我能够帮助你讨要工程款,如果你介绍的情况属实,我有9成把握成功。我是按照你所诉讼的标的8%收取代理费,最低不少于4000元。如有需要欢迎联系我。 中律网刘春阳律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违约只能起诉,代理费按标的额的5%-8%收取,你也可以选择风险代理,胜诉后交代理费。 中律网蔡大伟律师:按你所说起诉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是可以,基本无其他法律风险。但执行工作会有困难。我是专业做建筑合同纠纷的律师,对执行也有把握。代理费有先收费和后收费两种,可以免谈。 中律网王建峰律师:你最还在起诉之前或同时申请保全,以便于案件胜诉后的顺利执行!本案件项目经理的签字可以作为表见代理,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胜诉的问题不大,主要问题也就是你所担心的执行。
All Right Reserved 闽ICP备14008085号 孙远强律师 重庆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 15001200310454463
Copyright © 2015 版权所有 www.viplaw.cn 法律咨询热线:13008337939 技术支持:金牌律师网 | 网站管理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成功案例等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 金牌律师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避免您的风险,建议在聘请律师前务必到其所在律所或通过当地律师协会、司法局核实律师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