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008337939
电话:023-6844740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重庆风险代理律师>正文
手机:13008337939
电话:023-68447406
Q Q:545749130
邮箱:545749130@qq.com
证号:15001200310454463
律所: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九龙坡袁家岗中新城上城5号楼14搂(袁家岗轻轨站旁50米)
来源:重庆风险代理律师 网址: http://www.fxdllawcq.com/ 时间:2015/11/21 06:57
核心内容: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有哪些利弊区别?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都是企业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区别在于风险不同、成本不同、对控制权的影响不同、对企业的作用不同等。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
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利弊区别:
(一)风险不同
对企业而言,股权融资的风险通常小于债权融资的风险,股票投资者对股息的收益通常是由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发展的需要而定,与发展公司债券相比,公司没有固定的付息压力,且普通股也没有固定的到期期日,因而也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融资风险,而企业发行债券,则必须承担按期付息和到期还本的义务,此种义务是公司必须承担的,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无关,当公司经营不善时,有可能面临巨大的付息和还债压力导致资金链破裂而破产,因此,企业发行债券面临的财务风险高。
(二)成本不同
对于筹资公司来讲,股利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具备抵税作用,而且股票的发行费用一般也高于其他证券,而债务性资金的利息费用在税前列支,具有抵税的作用。因此,股权融资的成本一般要高于债务融资成本。
(三)对控制权的影响不同
债券融资虽然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能力,但它不会削减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力,如果选择增募股本的方式进行融资,现有的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就会被稀释
(四)对企业的作用不同
发行普通股是公司的永久性资本,是公司正常经营和抵御风险的基础。债权资本增多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信用价值,增强公司的信誉,可以为企业发行更多的债务融资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可以获得资金的杠杆收益,无论企业盈利多少,企业只需要支付给债权人事先约好的利息和到期还本的义务。
All Right Reserved 闽ICP备14008085号 孙远强律师 重庆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 15001200310454463
Copyright © 2015 版权所有 www.viplaw.cn 法律咨询热线:13008337939 技术支持:金牌律师网 | 网站管理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成功案例等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 金牌律师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避免您的风险,建议在聘请律师前务必到其所在律所或通过当地律师协会、司法局核实律师身份信息。